《美国新闻史》:实现舆论监督的奋斗史
作者:资中筠
原标题:实现舆论监督的奋斗史——《美国新闻史》读后
在美国,新闻媒体已被公认为堪与“三权”并列的“第四权”。笔者在论述美国20世纪的渐进的改良时,曾把社会批判运动列为这种改良的三大组成部分之一,其中报刊媒体又是社会批判的主要载体。如今喜读《美国新闻史》第八版的中译本,使我有更深一步的启发。
美国从殖民时代以来的新闻发展史充分证实了拙著《冷眼向洋》中的一段话:
“舆论真正能起监督作用的关键在于是否有充分独立的言论自由,这种言论自由是公开的,受到宪法保障的, 适用于每一个公民,任何人不得压制。这与某些意见只许‘内部’说,说给皇帝一个人听,或只共决策者参考,听不听在他,有本质的区别。诚如马克思所说,资本来到这个世 每一个毛孔中都带着血污,那么,言论自由就是其净化剂。可以说资本主义从诞生起就伴随着对它的批判而成长……这一源于欧洲的传统自19世纪末以来在美国得到充分发挥。这种批判形成一种拉力,使美国不至于滑向纯粹的弱肉强食的原始森林”(《冷眼向洋》,三联书店2000/2001,上册第14页) 。
印什么,给谁看
新闻业的出现源于造纸和印刷术的发明,所以早期的办报人多为印刷商。造纸和印刷都是国人最引以自豪的对世界的贡献,书中也提到活字板印刷是马哥波罗传到欧洲去的(尽管此说不一定可靠)。但是新闻报纸的发展,中国却大大落后。显然,印刷术是必要条件,却不是充足条件,更重要的是印什么,给谁看。以公众阅读为对象的新闻报刊与公众参与的需要是分不开的。
早期欧洲报业曲折的发展史正是与反对专制、争取自由民主的进程同步。权力集中的专制王朝有必要也有可能对出版和公众舆论严加控制。王室的原则是:要确保“安定”就必须对异见人士进行镇压。
从1534年英国亨利八世首创“许可证”制,即印刷商在开张营业前必须先获得皇家的许可,到1702年出现了第一张具有现代报纸要素的英文报纸《每日新闻》(Daily Courant),中间经过了一个多世纪的战争、宗教革命、贵族造反、王权削弱,政治分化,特别是资本主义兴起,出现公民社会,经过许多先进人士的呐喊和不屈不挠的努力,包括许多报业人士因“煽动罪”而坐牢,新闻报刊得以在日益扩大的夹缝中冲破障碍,发展壮大。其间诗人密尔顿的“论新闻自由”成为新闻史上的不朽篇章。《美国新闻史》的作者关于这段历史作了精辟的的总结:
“新闻出版自由的发展史告诉人们:新闻出版事业是属于统治者的。假如权力集中于一个君主或者一个精英集团之手,那么对于公众来说,就根本没有必要去了解关于政治和社会问题的信息和观点。的确,提供消息(新闻)给公众,事实上会酿成对国家安全和稳定的威胁。因而在这种制度下,新闻报道必须严格限于消遣娱乐,或是不痛不痒的评论。另一方面,如果公众参与政治,那么他们必须有机会了解与其在政治体制中的地位相称的信息。从这段历史中还可吸取另一条教训,那就是:一个政府越是巩固,它就越不怕别人挖它的墙脚,它给予新闻报道的自由就越多。直到目前为止,情况依然如此”。(第18-19页)。
不自由,毋宁死
人们有理由认为,既然在英国争取言论自由的努力已经有了一定的成绩,那么,对那些为争取信仰自由而到北美大陆的殖民者说来,新闻自由理应不成问题。事实却不然。从17世纪后半的殖民时代到美国独立之后的一百年间,新大陆的出版和新闻业不断受到权力的干涉和压制。因为,“新闻自由的基石之一是自由批评政府及其官员的权力”(第85页),而对于在位者,运用手中的权力予以压制是很难抵挡的诱惑。当然,与王权专制政府不同,还得有法律依据。在早期的美国,政府运用的武器还是来自英国的“煽动罪”和“毁谤罪”。因此,美国现代新闻报刊也是在与政府干涉的斗争中成长起来,而且同法律的完善过程相一致。
在反抗英国争取独立过程中,革命的舆论应运而生,出现了一批报纸和小册子,以自由的名义宣扬独立的主张,其中最著名的是潘恩撰写的《危机》和《常识》。独立之后,那些高呼“不自由,无宁死”的开国元勋们成为执政者。他们如何对待反对自己的舆论,关系到美国向何处去的选择:是继续进行社会变革,把那些战斗口号付诸实施,还是把财产权作为最根本的考虑来巩固自己的政权。美国的宪法是二者妥协的产物。但是紧接着保守派作出的一个重要让步——《权利法案》(即第一修正案)的通过——至关重要,因为它保障了言论出版自由。没有它,就没有以后如此发达的新闻业。
尽管如此,在实践中还是经过曲折斗争的。以汉密尔顿和亚当斯为首的联邦党人与民主派杰斐逊对待新闻自由从一开始就代表了两种理念。联邦党人控制的政府于1798年通过《外侨法》和《煽动法》,以此来限制对他们的批评言论。这一政策遭到以杰斐逊为代表的民主派的抨击。杰斐逊的名言是:“若由我来决定我们是要一个没有报纸的政府,还是没有政府的报纸,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第91页)。
轮到杰斐逊当选为总统之后,他对待反对政府的舆论是否“叶公好龙”,才是对民主理想的真正考验。须知那时的反对言论并非温文尔雅的说理,而是包括无所不用其极的恶毒漫骂乃至人身攻击,并且对公众是有影响的。这种攻击把他折磨得“痛苦不堪”。总的说来,他还是忍了下来,坚持“保护他们撒谎和毁谤的权利” 作为对民众判断力的信心的考验,“看一看不借助强制,光凭自由讨论,是否不足以宣传和保护真理,是否不足以使政府在行动和观点方面保持纯洁和正直”。当然,百分之百做到这一点也不大可能。特别是过去的法律还没有废除,在忍无可忍时,杰斐逊也曾援用有关法律把一名记者以“诽谤罪”告到法庭,并且胜诉。有意思的是,为这名记者辩护的律师却是汉密尔顿。尽管最后败诉,但汉密尔顿在辩护中提出的原则:报界“有权利本着善良的动机,为了正当的目的,发表事实真相而不受惩罚”,几年以后成为法律,确立了“只有事实真相才可以用于诽谤诉讼辩护”的原则。
1812年最高法院宣布联邦政府不得依据旧的法律对新闻界提出起诉,至此,英国习惯法中关于“煽动性毁谤”的影响完全退出了美国。这是向前进了一大步,把政府与私人放在了完全平等的地位。从此新闻界对政府以及上至总统的任何政要的揭露、批判,和对任何平民百姓一样,只看是否属实,不存在“煽动”或危害社会的问题。
南北战争期间以及战争结束之后,林肯总统也面临类似的考验:主要问题一是对战事的报道是否实行检查;二是如何对待一切有利于“敌方”(特别是分离主义)的言论。那时新闻业已很发达,在国内政见分歧极为尖锐的情况下,报界对林肯及北方军的攻击十分激烈。就是在战争结束以后,尽管北方获胜,舆论并不利于林肯一方。在军队坚持下,内战期间是实行了新闻检查,不过林肯还是坚持了他对言论自由的信仰,多次取消对被军队处罚的报纸的禁令。
事实上,南北战争中对战地记者的限制是所有战争中最少的,划定的唯一界限是不向敌人泄漏正在进行的作战部署的机密。事实证明,记者基本上能够自律,没有发生过泄密的情况,而许多载诸史册的优秀战地报道由此脱颖而出。书中没有提到的是:到20世纪60年代越南战争时,约翰逊总统又面临同样的抉择:对于强大的反越战的媒体攻势和群众运动是否加以压制。那时可以动用的是《危害国家安全法》,但是他没有这样做,据他后来自己说,不是没有人建议过,但是他对麦卡锡主义记忆犹新,不愿出现那种歇斯底里气氛。所以,前线一边打仗,而国内反战的言论还照样公开发表。
促公正,开民智
美国一直是两党制,社会思潮也在偏右的保守派与偏左的自由派之间摇摆,新闻界自然也反映各种不同的派别取向,早期的报刊政党色彩更加鲜明。不过总的说来新闻界的主流率多为自由派,宣扬自由、平等、人权的价值观,为弱势群体伸张正义。自有新闻工作以来就有社会改革精神。“在美国历史上的关键时刻,当需要唤起公众舆论来保证经济、政治的进步和一种更公正的社会模式时,新闻和文学起到了它们的作用,并从中产生了有影响的领袖人物”。例如独立前的呐喊、最早的废奴主义言论和长期对种族歧视的揭露和抨击、20世纪初期的“扒粪”新闻和文学、60年代的反越战和民权运动中的“五角大楼文件”的揭露以及两名新闻记者顶着各种压力锲而不舍,把他们认为破坏了基本民主规程的尼克松总统拉下马,等等。
其中特别是20世纪初期,新闻界同文学家、政治家、劳工领袖、改革家鼓动家、教授、牧师以及社会慈善工作者一道,对“净化”日益走向腐败的美国政治和制止两极分化的恶性发展起了决定性的作用,造成了美国历史上极为重要的“进步主义”时期,新闻工作者获得了“人民斗士”的美誉。
除此之外,新闻业的发达对普及(广义的)教育、开启民智起着重要的作用。欧洲人认为美国能如此迅速地在全国范围提高启蒙水平是有魔法相助,这一“魔法”就是印行报纸。报界的力量并不在于以意见劝服他人,而在于传播信息以及唤起人们对或深刻或肤浅的问题的兴趣。美国早期拓荒者经常处于远离文明的边远地区,他们每到一处首先建立的一是教堂、二是学校、三是邮局。报纸就是通过邮局送到每一个拓荒者手中的,而且价格低廉,使穷人都读得起。今天,印刷品的邮费低于信件已成惯例,殊不知它的创始者是本杰明·富兰克林。他任邮局总长时制定一项政策:报纸编辑可以在邮局免费交换各自的报纸,报纸的邮费低于成本,并使邮局定期为报刊服务。这样,分散的人群可以互通消息,这是在美国立国初期把分散而脆弱的民族团结起来的几乎是唯一有效的手段。
商业化,致堕落
另一方面,如果认为美国的新闻媒体一贯坚持真理、主持公道,那也不符合事实。反面的因素有多种,就对抗权势而言,固然有法律的保障,但是无形的社会压力和个人或报纸的利害的考虑总是存在。在某种政治形势下,使多少人由于恐惧而不敢自由地发表言论;或者在利诱之下,转而与本应反抗的对象合作,这两种情况时起时落,只是在多数情况下是无形的。不过,促使媒体堕落的最大的内在拉力还是商业化因素。北美大陆的报纸从一开始就是为传播和交流商品信息而出现的,也就是后来的广告。在它的发展和普及过程中从未离开过广告商的支持。这与发行量当然相辅相成。争取读者有两种取向,一是靠提供鲜为人知的与大众利益攸关的事实真相,并作为公众的喉舌发表犀利的社论和评论;一是迎合低俗的趣味,靠暴力、煽情、揭人隐私以及言过其实的商业广告,所谓“黄色新闻”由此而来(这里“黄色”不一定是色情,但包括色情),后来发展到追星的“狗仔队”等等。
从19世纪二、三十年代报纸开始平民化时,后一种倾向就日益发展。不过有时与前者合二而一,达到同样的效果。例如“扒粪”新闻一方面出于主持正义,同时也迎合小市民对富人政要的秘闻隐私的兴趣。只要是符合事实的,都无可厚非。当然,美国新闻界也存在对黄色新闻的批判,称这类报馆为“把青年训练成永远遭人唾骂的人”的“地狱”。《纽约时报》就是在这种气氛中异军突起,开辟了另一种模式:不靠煽情、噱头迎合大众,而要用一种简明动人的方式,“ 用文明社会中慎重有礼的语言” 来提供所有的新闻;并且使报纸的各栏成为探讨一切与公众有关的重大问题的论坛。目前一些全国性的严肃的大报和一些摈弃广告的纯新闻或教育文化性质的电视台就代表了在这条道路上的努力。
问题是:在新闻界竞争日益激烈的形势下,为营利而不择手段、不顾事实、不问社会效果、丧失新闻道德原则的现象难以遏制,特别是在电视出现之后,受众不是通过阅读而是视觉形象接受信息,低俗化和节目让广告商牵着鼻子走的情况就变本加厉。媒体培养公众口味,反过来又需要加以迎合,这种恶性循环有可能把社会净化剂的角色变成社会腐蚀剂。还有一个新的因素,就是媒体由个人或家族决策变为公司决策,其本身也是产业权势的一部分,这样,利益的考虑更加容易压倒从业者的个人操守和传统原则。
对外国,欠客观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新形势是美国成为实力遥遥领先的超级大国,其影响无处不在。掌有绝对财力、物力、技术优势的美国媒体也走向国际化。《新闻史》最后提到第三世界国家对西方信息垄断和交流严重不平等的不满,这个问题众所周知,此处不赘。作为美国以外的人,特别是中国人,笔者看美国媒体,对它另一个弱点有更深切的感受,那就是与对待国内事物的报道相比,对美国的国际行为的视角往往缺乏客观公正。
除了越战后期外,对于美国对外的征战以及我们称之为“霸权”的行径,主流媒体的态度往往是附和或推波助澜。20世纪初在美国开始向外扩张时,美国媒体是“显然天命”论的鼓吹者;20年代的“恐赤病”与50年代的冷战,涉及反共主义,很少有冷静客观的报道。例如对中国的报道在尼克松访华前几乎一边倒全是负面,尼克松访华后,对华舆论转变又比较明显;“另类”刊物当然也有,例如《民族》周刊一直特立独行,还有一些左派刊物,但是处于绝对劣势。
又以当前为例:对于以“安然事件”开头的美国公司腐败问题,美国媒体甚为关注,有许多对布什政府尖锐的批评;但是对于美军轰炸阿富汗平民的婚礼这样严重的事件,以及事后军方傲慢的态度,很少见到义愤和公正的批评。又如“李文和事件”,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主流媒体一马当先大肆炒作,美国公众几乎家喻户晓,而等到判定是冤案之后,却悄然无声,也很少媒体置疑这种做法违反民主原则。诸如此类例子很多,不能一一。美国新闻业虽然已经居于世界顶峰,美国的影响在全球无处不在,但是美国一般公众从美国媒体中却难以得到关于外部世界客观、完整的信息。究其原因,新闻从业者本身的意识形态和利害关系兼而有之。因篇幅关系这里不予展开。
新权势,谁监督?
当前,从美国揭露的公司腐败的冰山一角来看,从小布什政府对内政策全面右转、对外空前的一意孤行(即所谓“单边主义”)来看,从美国社会问题严重、两极分化有增无减来看,似乎美国又到了一个关键时刻,需要再来一次“进步主义”运动的冲击、净化,达到改革。美国媒体是否还能发挥当年的作用,美国的民主制度是否还有足够的活力自我完善,都面临考验。再说,新闻媒体现在自己已经是一方权势,而且是产业集团,那么也就会遵循权力造成腐化的规律,其自身也有一个净化问题,谁是监督它的有效力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