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美国的四个维度
在这个世界上,只有爱国主义或宗教,能够使全体公民持久地奔向同一目标。
——托克维尔
作者:千字君
一提起美国,很多人都会联想到它强大的国力。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只有3亿人口,但美国的经济、科技、军事实力、以及政治影响力,都是人类史上绝无仅有的。
2017年美国的GDP总量约19.3万亿美元;全球市值最高的100家公司中,40多家来自美国,并且几乎都是私企;美国以300万的农业人口,生产了世界20%的粮食;自二战结束以来,历经数次经济危机之后,美元的地位仍然不可撼动。
截止2017年,美国人包揽了三分之一的诺贝尔奖;全球公认最顶尖的100所大学,有一半以上是美国的;近一百年来,美国取得的技术专利总数约303万件,是第二名(日本)的三倍、第三名的(德国)的十倍;苹果的电子产品、马斯克的私人火箭、谷歌的人工智能……来自美国的新技术正深刻改变人类的生活方式,也挑战着人类想象力的极限。
美军有现役军人140万,却拥有12个航母战斗群,还有全世界最先进的飞机、潜艇、装甲部队。美国有700多个海外军事基地,向90多个国家提供军事援助。
两次世界大战,美国都曾左右着战争的走势;在冷战中,美国战胜了核武数量世界第一的苏联;任何一个国际组织,如果没有美国的参与,其效用将无法覆盖半个地球。美国被称为“世界警察”,当今世界每一个国际冲突的爆发地,都有美国的影子……
然而,具备历史常识的人知道,美国在建国初期是极其弱小的:他们被英国烧过白宫,被欧洲人嘲笑为乡下佬,他们的船员曾被阿拉伯人掳作奴隶……
我们习以为常的那个美国,几乎都是媒体、影视剧为我们塑造的美国。当我们以所谓的“繁荣”、“强大”去度量美国时,时常会忽略一个事实:强大只是一个结果、一个表象,如果刻意忽略美国的前世今生、美国人的生活状态,那无异于本末倒置。
当我们将视野放大到整个人类文明,还会看到,历史上有无数强大的国家,但无论是蒙元帝国还是古罗马帝国,国运都没能长久,很快就亡于外患或内乱。而美国在200年内成功崛起,不仅没有毁于内战,也没有毁于冷战。当今的美国,是全世界移民趋之若鹜的梦想之国。
作为人类历史上最强大和繁荣的国家,美国一直是当代很多思想家、历史学家和评论家探究的对象。究竟是什么力量,让美国能够保持着长久的活力、自由和繁荣?是它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和自然资源么?是高素质和高技能的人口吗?
奇迹生于地理和历史?
有人说,美国之所以能够崛起,是因为它生于新大陆,没有专制历史,可以毫无负担地应用当时最先进的成果。比如,当时的欧洲已经发生了科学革命,美国可以应用最先进的科技成果。再比如,当欧洲移民来到北美时,贵族和平民自然就变成了平等的个体,因此这里的平等精神比欧亚大陆践行得更为彻底。
也有人说,美国的地理环境非常优越,东西方都是大海,所以不会像欧洲国家那样,随时面临着强邻的威胁。例如,像沙皇、拿破仑那样的独裁者,即便想要侵略美国,也只能望洋兴叹。因此,“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使美国得以安心发展,直到一飞冲天”。
这些理由看起来似乎都不无道理。然而,当我们将同样的理由套用到拉丁美洲时,却发现了悖论:拉美也是欧洲移民建立起来的国家,与北美差不多同时取得独立,地缘环境并不输于美国,自然资源甚至比北美更丰富。但是,那里却充斥着特权和腐败,至今仍深陷贫困、混乱的泥潭而无力自拔。
看来,单单从“历史”、“地理”的维度,还不足以认识美国的本源。因此,更多人试图从“制度”的维度解释美国。
制度造就美国奇迹?
1776年是美国的奇迹之年,其政治奇迹和经济奇迹都发轫于这一年。1776年7月4日,华盛顿等人为了反抗“无代表的纳税”,公然挑战强大的大英帝国,签署《独立宣言》,向世界宣告美国的成立。也正是在这一年,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发表《国富论》,使自由市场的理念传遍世界,催生了欧美国家持续数百年的繁荣。
诺贝尔奖得主弗里德曼说:自由体制才是美国崛起的奇迹之源,政治自由、经济自由带来英美两国的黄金时代;而美国政府对民间的干预最少,因此它比英国更繁荣。
美国为什么能够比英国更自由?因为它的法治。
1787年《美国联邦宪法》,完美践行了孟德斯鸠“三权分立”的限政原则;马歇尔大法官的抗争,首次使司法权与行政权、立法权居于同等地位;至于制约国家权力的地方自治,甚至比美国的历史更加久远——各邦(state,常译为“州”)在创立之初,就已经是民众合法持枪的独立国家了。
这些分权、法治措施,都致力于防范强大的政府。在这套体制之下,政府处于“法无许可皆不可”的地位,而民众则是“法无许可皆可”——美国法律对个人自由的保障,是其他任何国家(包括英国)无法比拟的。
自由源自何处?
在政治学史上有一个非常吊诡的现象,人们把它称作“美国特殊论”:所有转型国家,都曾想模仿美国的限政和法治,但迄今为止,五大洲没有一个国家成功。究竟是什么让美国如此与众不同?究竟是什么奠定了美国人的自由理念?
答案,或许就藏在杰斐逊起草的《独立宣言》中:
我们认为以下真理是不言自明的,即所有人生而平等,上帝赋予了他们一些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有生活、自由和对幸福的追求……
有一个事实是毋庸置疑的:繁荣、强大的国家,来自经济、社会和个人活力的充分发挥;以上活力的充分发挥,则来自法律对自由的庇护;法律对自由的庇护,又源于自由市场、有限政府等制度设计;而自由制度设计,又源于自由秩序的理念……
我们不妨据此追本溯源:要想认识一株植物,如果只尝到它的果实,闻到它的花香,甚至看见它的叶子和茎,都是远远不够的,想要彻底地了解它,就必须刨开它深埋于地下的根(root)。那么,美国自由秩序的根(root)究竟是什么呢?美国崛起的历程,能为我们每个人带来哪些珍贵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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