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嘉健:规训社会与自制力的生成

——— 微观管理和自治的现代性

作者:吕嘉健

工作原则和价值观并不是像“顾客至上”或“争取做行业龙头”那样含糊不清的标语口号,而是一系列具体的指南,每个人都能看懂、遵循和践行。

——瑞‧达利欧《原则》,P303

 

本文将探讨规训与自制力生成的相关性,以及规训的道德心理学原理。先从日本的经验说起。

1.从日本经验看规训与自制力的生成

在所有社会之中,日本可能是最具有“规训社会”本色的一个文明体,它把传统规训和现代规训结合得天衣无缝,传承来自于国民性。

日本文化从中国文化那里获得的最大影响是“礼治”。山鹿素行认为日本是彻底接受了“克己复礼”文化的国家。(《中朝事实》,1669)

研究日本“礼文化”越深入,越感到他们的“礼”接近于中国上古传统的“礼治”(日本文化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只限于唐以前)。简言之,日本的“礼”首先是礼治,其次是特别重视仪式感的礼节,礼节为的是讲究人与人之间的尊重和对神圣事物的崇拜。

人们对日本的误读是以为他们彬彬有礼过度庄重拘束,其实“礼”在日本文化里最重要的是骨子里井井有序的“礼治”。

“礼治”很朴素,以详尽的“规训”治理为本色,很少道德教化的理念灌输;对个人,讲究以“自重”为道德目标。日本社会规则之多和细致,世界第一,而日本人对规则的忠实,亦无与伦比。

即使在今天的日本,传统的“规训与克己”无处不在,它们有条不紊地构成了日本社会礼治与个人自治的文化影响力。

规训之周到细密,自重之深刻如律,体现了他们执着认死理的日本民族性格,这是千年文化传统渐入骨髓的养成。

下面分析一个很好的例子,这是日本小学生上学自觉守规则的状况。

2017年2月,西方媒体播放了关于日本公共交通中儿童乘客的纪录片,旨在关注日本小学生甚至更小的孩子的独立性问题。但在西方国家,孩子们往往缺乏类似的自由,对于“自由放养儿童”更为谨慎。其他发达国家都倾向于家长开车接送孩子上学。但日本的儿童上学和回家都是独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步行回家。

在这个社会状况的探究记录里,提出了一个基本的主题:日本儿童很早就接受了独立行动的训练,虽然小学生往返家校并无监护人照看,但全社会却营造出一个笼盖着小学生上下学的周密之安全监护网。包括学校规则、家长教师会(PTA)、地方执法、公众教育活动和邻里志工多方结合。

首先,学校会要求学生按照既定的上学路线“通学路”往返家校。日本城市的道路狭窄,地方政府和学校会划定一条绕过危险道路的上学路线,这些“通学路”都是社区的交通要道,确保学生一直处于能见度良好的环境中,并设有人行道和护栏,政府部门会设置指示牌、道路喷绘或其他指示物,醒目标示。

其次,父母或监护人通常在开学前为孩子选择一条“通学路线”,并绘制好详细地图,将其提交给学校备案。许多学校会采用“集体上学放学”的组织方式,将相邻居住区的学生分班编组结伴行动,PTA会按照值班表安排家长看守十字路口,社区志工则在“通学路”上执勤,他们是各个社区的长者,穿着表明身份的背心。

其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学生必須走事先規定好的路线,学校会指定上下车的车站,规定乘坐班次,规定必须按照分组行动,奉行不准学生单独放学回家的原则。学校还会将灾害资讯、如地震、公交车事故情报用Email发送给家长或监护人。

其四,小学生经常接受严格按照规则行动的教育和检查,每天提醒他们遵守交通规则、结伴行动、维护公共礼仪、排成单列有序行走、不得喧哗打闹、不得绕道和不走近道。孩子放学必须径直回家,如果孩子出现违规,如不走规定路线,或在商店逗留,在电车或巴士上干扰其他乘客,都会受到严厉的敎訓,甚至会请家长到校协助教育。在孩子遇到危险时,商店会给孩子提供庇护。沿路的居民会将孩子违反上学放学规则的情况汇报给学校,哪怕是轻微小事也不放过。

其五,全社会都会对孩子上学放学持警觉的心态。学生必须穿着醒目标志的校服,背着最明显的特征标志性的“小学生书包”,它呈方形,黑色或紅色,上面挂滿各種物件,包括反光貼紙、報警器或口哨等。最新式样的这种背包还有专门用來裝GPS手机的口袋,家長可以通过手机把握孩子的位置。警方会举办常规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培训志工。学校和PTA经常沟通情况,及时掌握各种变化的状况。(Nippon.com日本网,2017-2-17)

从上述报道可以知道,所谓“礼治”或“规训”,就是从实践到认知无意识,在整个社会的合作管理与个人规训中建构一个“规则治理系统”。从内在精神看,这是日本人反复讲的“自重更自重”的信念。

不妨分析一下:每个家长、所有学校、整个社会和政府,竟然可以承受得起这样的状况,让12岁以下的孩子穿越狭窄的都市街道和车流繁忙拥挤的复杂变化形势,去独自上学。可见这个社会需要具备非常安全的稳定系统和互相信任,尤其对小学生的克己自治心性有充分的把握。发达国家只有日本才有这样的自信。

首先需要的是社会管理规则之严谨和周到;

其次是在规则之下严格的训导;

其三是在规训下生成克己自律的习惯心性。

最重要的是,孩子们具备令人信任的“自治”心性。

由此你会真正认识到日本在“克己规训”教养方面的成功。

本尼迪克特论述道:

在日本,“自重”的意思就是“一个有分量的自我”,其对立面是“轻浮的自我”。如果一个人说“你必须自重”,他的意思是,“你必须精确地判断这种情况下的所有影响因素,不做任何可能招来批评或减少成功机会的事”。

“你必须自重”,这是日本父母敎訓青春期的孩子时一直挂在嘴边的话,指的是要遵守礼节,不辜负别人的期望。

企业经理提到自己的公司时说“我们必须自重”,意思就是必须加倍地谨慎小心。

人们论及复仇时说“自重地复仇”,就是说要精密计划,考虑到所有情况。

日语里语气最强烈的用语是“自重再自重”,意思是慎重到无穷高的程度。它意味着从不妄下结论,行事精打细算、用力恰到好处。

这种定义自尊的方式不允许人们把好心当作失败的借口。每一个行动都有其后果,每个人行动前都应该估量这些可能的后果。日本人总是细心观察别人举动,强烈地感觉自己时刻在接受别人的评判。他们的说法是,“人必须自重是为了社会”。(菊与刀,P162-163)

概而言之,日本道德文化的本色是“无理念主义”的(不需要道德教化),是将“规训礼治”与“自重认同”结合起来的集体主义。

2.后现代社会的自制力难题

“自制力”之重要,是道德心理学和教育科学经过反复实验确认为最重要的人性品质。“意志力是人类最伟大的力量,意志力完全是一个影响成功的独立因素。”(《意志力》P179)

控制“冲动”是人类与生俱来的使命和艰难任务。多数人、多数时候都会被冲动所挟持。只有少数人、在少数时候可以控制住自己的冲动。

一个著名的心理研究“棉花糖实验” (沃尔特‧米歇尔)已经揭示出,如果能够具备“延迟满足”能力和“自制力”的孩子,长大以后智力水平更高、社会责任感更强,进取心也更大,它们抵御诱惑和欲望的意志力也更强。故而他们会具备更稳定而正常的人性,生活幸福的可能性也更大。

在后现代的物质世界,欲望扩张、个人主义盛行和娱乐至上的时代,“任性和冲动”与“压力和局限”构成了最巨大的冲突。这个时代经常出现的危险是:冲动常常会允许自己做坏事。

现代人的大脑里有好几个自我,它们互相竞争,试图控制我们的感官、直觉、情绪、想法、言语和行动,以获得宣泄的快感。

我们每个人都不知道自己的哪一个自我什么时候在起作用,孤独的时候或群氓情绪化的时候,需要的自制力和意志力更强。

在信息泛滥和瞬息传输的状态中,几乎所有人变得失去了耐性和毅力。越是处于低端阶层的人们,越是感知到世界无限的可能性在自己的人生范围外灿烂漂亮地演绎,好社会、好生活和好心性似乎与TA无缘,对TA的诱惑和欲望刺激则越震撼,TA越会产生“价值空洞”的绝望,因此TA唯有寻求即时满足、当下宣泄,才有存在感。TA没有了未来的感觉和想象,因而TA觉得我不需要延迟满足和自制力。

这真是一个越现代化,任性的人越痛苦和越空洞的时代。但是同时,有一些从小训练了自制力的人物,TA们可以在空心化的群体中,脱颖而出,成为“新欲望世代”中稳定的成就者,TA们可以通过自制力的心性在这个任性和冲动的时代里,坚持自己的正常人生。

吕嘉健:规训社会与自制力的生成

我们对于自身在社会阶层的定位,似乎决定了我们投入专注力的多少。

所以,能够越早地从欲望、冲动、任性和空洞中冲出来,越早学会在一个具有优越感的阶层里获得互动激励的“共享自控力”,那么一个人则越容易生成一生稳定存在和成就的自制力心性。只要进入这个状态,就不会轻易被任性和冲动所驾驭,从而在一个正态的轨道逐渐发展。

于是,怎样培养一个人的“自制力”,成了冲动时代里道德教养的第一课题。

最重要的维系好心性和自制力的机制就是“规训”。建构一个“自制力的共同体”,其必由之路是建构一个“规训社会”。

“规训”是训练自制力最好的方式和途径:其一,从小就生长在一个规则明确和界限清晰的意识之中,因此会尽快地明白规则内外的权利和自由关系,获得合式守则、健康的个人主义。其二,规训的价值在于有具体而微的行动指导,在所有的细节中得到理性的限制,容易掌握何为正确合式的教养,渐渐养成习惯,少成若天性,由行而知,知行合一。

道德实践的有效表现模式是:

“规训生成-习惯积淀-直觉反应-社会认同”

这里有一个不可或缺的集体主义前提:共同体的道德规范是通过平等的集体共享的规训来保持的,换言之,道德心性和行为规则,人际关系和做事的方式,都有共享的规则在,这是好社会公序良俗的集体主义准则,没有可以豁免的阶级或权势。但它不是极权专制的集体主义社会。

每一个成功的组织机构、共同体或集体,都是由良好的规训管理着的稳定成长的社会,包括一个家庭。规训好,在其中的人就有福了,他们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怎样做可以成为一个合式而成功的人,不会被潜规则影响自己去做违背良心的事。

乔纳森‧海特认为:

“在迪尔凯姆式的社会里,人们提倡自我约束,反对个性释放,倡导责任高于权利;要求社群成员要忠于自己的群体,不能过分考虑其他社群的利益。”传统文化将忍耐和审慎视为一个人的美德与成熟的标志。

专注力、自控能力、认知知性和同理心它们会建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互动生成,产生良性影响力。认知分布于网络成员中,共同体的合作个体拥有互补性的知性技能,集体专注力和集体智慧使成员们维系着“共享自控力”,最稳定的共同体分享最大量的有效信息和核心认知,因而构成“自制力的共同体”。

除了从小在家庭里培养一个人的自制力的关键教育,成长时期争取进入一个“自制力的共同体”,则是一个人保持自己优势、优越感和正态心性的必要条件。

如果在一个人人平等的共享的规训社会,它的规训共享性将会是每个人形成自制力的有效条件。

3. 规训与自制力的相关性

现代社会是一个规则和制度非常严密的法治社会,这个叫做“资本主义规训的微观控制论”。

何为“规训”?即以一切细节方面的规则形成完整的程序对社会进行管理,训导和惩戒。先是规则,然后是训导,继之以惩戒。无规则便无标准,无训练则没有习惯,没有惩戒就没有敬畏之心。规训然后生公序良俗与自制力。

有些人为什么懒惰而做不成事?因为没有养成必须行动的惯性,没有固定的习惯;有些人为什么没有自制力?因为没有规训的助推;有些人做事为什么总是粗枝大叶和出错?因为规训不严厉。

人们一直对于“养成一个好习惯要多长时间”有强烈的兴趣,过去有一个流行的说法是21天,这个说法得不到实验研究的证明。2009年伦敦大学的研究人员找来96人做实验对象,让每个人选择一项想要发展成习惯的日常行为(例如早餐后喝一杯水,饭后吃一片水果,每天运动等),进行习惯养成测试。结果显示:人们平均需要66天才能养成一个习惯,对于容易做的事,最少18天就可以养成习惯;对于难以完成的事情,最多254天才可以养成习惯。

凡“好习惯”开始都伴随着艰难困苦,而坏习惯开始都伴随着舒服享受。但是当坏习惯成性后,会带来种种灾难并发症,例如无度饮食引致肥胖症和疾病;当好习惯慢慢形成后,则渐入佳境,不但产生相关的好结果,而且在习惯中也得到舒服的享受。

至于任何一项优秀的成就能力,心理学家得出的定律是一万小时的训练限制。

但是人性拒绝艰难困苦,不想受规律的约束。对于多数人而言,心中并没有“天之将降大任于斯人也”的志向,对于公共好习惯,大家都想能够豁免就任性。

想要维持公共生活的好习惯,只有一种方式:通过严格而细致入微的规训,帮助每个人内化这些规训,使之以自制力自动执行。

“惯性”的目的在于“生性”,欲罢不能,不按惯例常性去做就不能心安,就感到是对自我的背叛。

规训在于在个人的内心建构一个“自重更自重”的认知无意识,帮助建构这个行为习惯和无意识的,是全社会合作的规则治理。

福柯在《规训与惩罚》一书中,认为资本主义社会生成规训的纪律是一种有关细节的政治解剖学,他说,人们要遵守的纪律,通过不断的训练,生成看不见的细小权力支配技术。

福柯关注的是微观控制的“权力支配力”,我关注的是规则细节管理体现的公共理性影响力。

规训社会的现代性,其一是:微观控制建构有序的宏观管理。我们今天熟悉的教育、裁选、纪律、量化、监控、评估、培训、信息收集和统计等等,由严格设计的程序组织起完整的管理系统。

现代社会的微观权力区别于传统的宏观权力。无微不至的制度约束状态中,每一个细节都融合着专业性、技术性和寄生在系列程序中。每一个人都必须受过完整的教育,熟悉规则的程序和细节,自觉纳入被规则管理中,还要知道规则的背后就是惩戒,最小程度下,违反规则的代价是被社会排斥。例如:

瑞‧达利欧《原则》一书解释“切莫轻信不诚实之人”的原则时,以这样的规训来处理:

“所有机构都有不诚实的人,对付他们必须用一些务实的手段。例如,如果某人做了不诚实的事被当场发现,可他声称已经知错、绝不再犯,就不能再相信他,因为他很可能重蹈覆辙。”(P335)

规训社会的现代性,其二是:今人的社会品格和职业性格是由无微不至的细节规训所生成的,被规训者最终养成自制力。

因此,只有严于一切细节的规则管理才能使人们成为“规训主体”,完成从规训到克己的过程,即将规训内化成为一种驯服,是为“规训认同”。

“规训认同”的内涵包括价值观的认同顺化,规则与信念互为支撑,生成一种稳定的行为认知心性。

一个国家和社会的规训水平体现着其现代性的高低程度,也体现着其公民素质的程度。当然,首先是国家和社会形成的规训应当体现足够的公正、尊重、平等和公共理性。

最著名又有效的规训可能是《罗伯特议事规则》,它将民主制度和合作决策管理演绎成详尽的细节实行程序。

瑞‧达利欧的《原则》一书是近年来最畅销的管理学著作,因为它是关于细节规训方面可践行的管理指南。

他列出的生活原则和工作原则,都将文化、价值观和人品融合在最具体的细节规训之中。

《原则》里的工作原则有16大项,每项下分若干分项又细项,总共有超过350条的细则。

能够详尽地制定出管理细则规训,证明制定者富于人事经验、专业经验和对人性心理的洞察力,用心和用脑都超过常人数倍。

看看《原则》中下面这些管理细则:

在制定会议讨论时,他给出这样两个相关有效的规训:

“按照两分钟法则,你必须让人在两分钟内不受打扰地解释自己的观点。

(但)当心讲起话来不容置疑的‘快嘴王’。快言快语的人表达问题时滔滔不绝、态度坚决且语速飞快,强行推进议程,使别人来不及评估、检视或反对。快言快语在压制那些讲话慢且担心出丑的人时,显得尤为有效,但千万不要做这样的人。”(4.4-i)

“若不想当面议论别人,背地里也不要说,要批评别人就当面说出来。”(1.2-a)

“营造一种氛围,让每个人都有权了解合理之事,不可保持异议却缄默不语。”(1.3)

“不要纠结于‘埋怨’还是‘赞美’,而要专注于‘准确’还是‘不准确’。”(3.2-a)

“每个人都必须由一位具有可信度的、奉行高标准的人来监督。”(13.5-b)

“要分析人们的可信度,以评价其观点正确的可能性。” “较可信的观点很可能出自以下两种人:(1)至少曾经三次成功解决过相关问题;(2)对所得结论的因果关系分析很有道理。” “关注可信度最高、与你观点不一致的人,尽量理解其推理过程。”(5.2)

“要向善于管理信息的人透明,对那些不善管理信息的人,要么不透明,要么将其清除出公司队伍。”(1.4-e)

“3-5个精明强干且善于思考的人以开放心态讨论,通常能找到问题的最佳答案。如果人太多,合作的效果可能适得其反。”(4.5-b)

(P278-301,刘波、綦相译,中信出版社,2018-2)

4. 作为道德教养中介的规训

规训既是好社会道德的中介约束方式,也是成功者的基石。

在《原则》的扉页印着这样的引语:

“瑞‧达利欧在这本书中分享的生活和工作原则,帮助他从一个普通中产阶级家庭的孩子成长为我们这个时代最成功的人士之一——任何人运用这些原则也都能达成自己的人生目标。”

道德学理论将人类的道德表现分为两种:

以德性为基础的道德论;

以行动为基础的道德论。

前者是一种“卓越伦理学”,即以高尚性的道德、君子标准作为国民的目标,要求普通人都要做一个有德性的人。

后者是一种“规则支配型”的伦理学,要求我们要遵循道德规则适当地做事,根据人们如何行事来评判他们。(路易斯‧波伊曼 詹姆斯‧菲泽《给善恶一个答案——身边的伦理学》,P257,中信出版社,2017-1)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

杰克和吉尔两人都有机会盗用公款。对吉尔来说,他心中从来也没有出现过盗用公款的诱惑;但对杰克而言,是以意志的卓绝努力才能够抵制盗用公款的诱惑。

同样的分别也在另一件事上:对待遭受饥荒的灾民,吉尔和杰克都给慈善机构寄去了捐助款,但吉尔内心充满了深切的悲痛之情,而杰克对于灾民并没有任何伤心之感,他只是出于一种救助的义务惯例才捐的款。

可见道德有重于原则和重于规则之别,前者是一种道义论的、唯理主义的和理想主义的道德观。

后者是一种效用主义的、重在实践结果和现实主义的道德观。这种道德观来自于霍布斯的社会契约哲学:我们根据一系列契约彼此表达感恩、友善相待、在差异方面表示妥协、避免发出妨碍和憎恨他人的信号,根据社会契约定出来的具体规则来适当地行事。这些都是经过边沁和穆勒论证过的经验主义和结果论道德观。

道德心理学的研究成果已经逐渐成为道德学普遍认同的结论:

“人们的道德判断是凭直觉快速做出且情感化的,道德推理就是事后找理由以证明人们已作出的判断的合理性。”

我们的道德观是些什么东西,心理学的研究成果给我们带来了不甚高尚的结论。

一个著名的脑神经反应研究证明,左脑的语言中枢是每个人的“诠释模块”。(迈克尔‧加扎尼加)

左脑的语言中枢非常擅长编出各种解释,但却不知道行为背后真正的原因。(乔纳森‧海特《象与骑象人》,P16,李静瑶译,浙江人民出版社,2018-9)

由此知道,不要对自己的信念、道义论那么自以为是,所有人都是“道德直觉者”和“事后寻证者”。问题在于,如果你心中只有一套抽象而空洞的大道理、高高在上的原则,而没有具体行为言论的细节规则的话,那么你的修养表现将会常常乱七八糟、任性而不懂得节制,换言之,你不但缺乏自制力,你也不知道你生活的社会应该有什么合宜的规则。在一个高度个人主义而人人希望任性的现代欲望社会,没有自制力和社会节制互动的话,这个社会将天天上演紧张的冲突戏剧,乱象横生。自我无法自治的社会,你只有将个人权利交给政治权力来制裁。

下面一段是一对美国父子对话的道德规训过程(白人父亲30岁。儿子4岁),儿子在和爸爸如厕时不断对爸爸提出问题:

儿子:爸爸,要是我在这里(小便池)大便会怎么样?

爸爸:会很恶心。去前面,便后要冲水。来,我们来洗手。

儿子:爸爸,要是我在水池里大便会怎么样?

爸爸:在这里上班的人会对你大发雷霆。

儿子:如果我在家里的水池里大便呢?

爸爸:我会对你大发雷霆。

儿子:如果你在家里的水池里大便呢?

爸爸:你妈妈会对我大发雷霆。

儿子:呃,要是我们都在家里的水池里大便了呢?

爸爸:(停顿)我想我们都有麻烦了!

儿子:(笑)是啊,我们都会有麻烦了!

爸爸:好啦,把手烘干。我们得走了。

(转引自乔纳森‧海特《正义之心》,P22,舒明月、胡晓旭译,浙江人民出版社,2017-5)

这段规训的特点是: 1,孩子不断设想出违规行为,想寻求一种可以任性的空隙,但父亲的答案始终如一,甚至当大家想一起违规,即使没有执行处罚的人,但还是感受到同样的普遍的正义感惩戒;2,父亲对儿子始终没有给出道德推理,只是让儿子感受到正确的情感反应:恶心和敬畏,以激发正确的如厕行为。

从这个例子可知:道德感觉和情感与规训过程是互为生成的,因为恶心或敬畏的感觉而必须遵循一种规训,然后不断的规则实践反复加强了这种道德感觉的训诫性,从而逐渐积淀为一种人性反应和习惯。文化心理也是这样与习惯同时生成的。道德感觉来自于进化。

决定人们判断反应的,是你的经验习惯,习惯背后是强有力的规训影响力;“规训”是文化漫长进化过程生成和反复调整的精华。

“德治”已经被反复证明是社会治理失败的方式,因为道德是抽象的原则,任何人面对任何一种社会境遇,TA需要即时作出准确和正确的道德反应,而不能临场再进行道德推理,以决定何为正确,何为错误。

西方道德学这样定义“道德”:

“道德是一套使我们能够达成我们集体目标的规则。我们需要道德规则来指导我们的行动。”(路易斯‧波伊曼 詹姆斯‧菲泽《给善恶一个答案——身边的伦理学》,P117)

“规则”以及“规训”就是道德社会的有效中介,没有这个中介,直接用大道德来敎訓公民,则道德缺乏了落实的途径。

如果一种文化或社会在“规训”方面有缺陷,或者“规训”经常被解构,即潜规则的势力妨碍了公序良俗的规训,此则“礼崩乐坏”。礼崩乐坏之后,如果不能很好地重建规训秩序,则只有靠政府反复讲道德大道理来施加压力,这就是所谓的“德治”和“礼教”,但是德治和礼教都是没有实践效能的,讲大道理无效于每个人的行为品质。

在中国上古社会的儒家传统里,儒学先贤的治国观念中只有“礼治”,而没有“德治”和“礼教”,“德治”和“礼教”是后世经历过无数次的礼崩乐坏之后才变本加厉地演化出来的。

“礼治”在儒学体系中,是至关重要的首要制度:

“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辨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涖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祷祠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是以君子恭敬、撙节、退让以明礼。”(礼记-曲礼上)

我以为这是中国礼学中最重要的一段中心语。简言之:公序良俗的社会和良好的人性,非礼治不成。

结语

“规训”和“自制力”(克己)是自由法治社会最好的合作伙伴,它们对于良好的人性和有效的公共秩序具有最大的效能。

“规训”与“自制力”总是处于互动效能的状态。社会生活充满了欲望和诱惑,多数人很容易会被任性的潜意识导引,做出非理性的不当之事,于是就格外考验人们的规训习惯性和自制力的能量。

人们总是需要在被难以抑制的欲望诱惑下自我克制去遵循公共规则,养成的习惯越稳固,自制力就越能不吃力而有效。如果没有好习惯,而时时将自己放在强大的诱惑与自制力的斗争中考验,人会被自我矛盾摧垮的。习惯是强力的路径依赖,而自制力就是好习惯的守门人。因为你出于得失损益的计算,知道违反规则和放纵欲望所带来的严重后果,远远大于你所得到的好处。

在常态情况下,人性更愿意遵循有明确指示和社会契约性质的规则做事,遵循自我教养的心性指令。这是日常生活的幸福规则。

结论就是:规训与自制力,是现代人幸福生活的良性守护。

来源:爱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