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泽雄:良知英雄

作者:周泽雄

2003年,美国电影学会评选百年电影史的50位英雄和50名恶人,格利高里·派克在《杀死一只知更鸟》(To Kill a Mockingbird,1962年)里扮演的律师阿蒂克斯·芬奇,荣登影史第一大英雄。这不像普罗大众的口味,评委是一群绅士。依世俗标准,阿蒂克斯距英雄气较远(他还失败了),观众更愿意敬佩他的君子风范。

故事发生于20世纪30年代中期,年近半百、丧妻不久的阿蒂克斯·芬奇独自抚养一双儿女:吉姆和斯考特。他住在阿拉巴马州的梅岗,一个只有一辆出租车的南方小镇。他不是“穿美利奴毛料西服”的大律师,家境只略好于邻人,日常事务是帮人处理财务纠纷,强项是“把遗嘱写得滴水不漏,谁也别想钻空子”。有些生计艰窘的当事人,会把土特产作为律师费。

阿蒂克斯知道,“每个律师在他一生中至少都会遇到一件案子,对他本人产生很大的影响。”眼下他就遇到了一件:替青年黑人汤姆·罗宾逊洗涮强奸犯的罪名。倘辩护失败,依据州法,汤姆将被判死刑。阿蒂克斯的法庭辩护缺乏见惯世面的大律师所特有的强势和狡猾,但也不失严谨庄重。他揪住一个漏洞,令真相水落石出:他证明原告梅耶拉脸部受到的殴打,系左撇子所为,而汤姆左手有严重残疾,原告暴躁的父亲尤厄尔正好是左撇子。每个不抱偏见的法庭旁听者,据此不难还原真实案情,即不甘孤寂的梅耶拉勾引汤姆在先,汤姆拒绝时,尤厄尔正好看到,他在汤姆逃走后痛打女儿。由于当时的美国南方盛行针对黑人的种族歧视,白人姑娘勾引黑人虽不违法,却会丢尽脸面。因此,尤厄尔与女儿合谋,恶人先告状,指控汤姆强奸。

派克扮演的阿蒂克斯,有着令人动容的诚挚和雄辩,他在法庭上长达9分钟的辩护,构成表演艺术的经典段落,可惜于事无补:由12名白人男性组成的陪审团,判定汤姆有罪。阿蒂克斯难掩沮丧,他急切地告诉汤姆,别放弃,我们还可以上诉。汤姆绝望了,当晚,他在逃跑时被警察射杀。

周泽雄:良知英雄
《杀死一只知更鸟》剧照

阿蒂克斯的辩护终以失败作结。尾声处有个插曲,白人中的“人渣”尤厄尔乘着夜色袭击阿蒂克斯的孩子,幸亏某隐身邻居及时赶到,救下两人,还让尤厄尔成了刀下鬼。这个结果符合观众的正义预期,却不宜视为正义的伸张,它更像是一种民间的因果报应,虽使故事获得一个满意结局,却不能对阿蒂克斯的律师成就和英雄气概有所增光。倘认真追究,孩子遭遇危险也与阿蒂克斯判断失误有关,尤厄尔曾多次扬言报复,阿蒂克斯却认为对方只是吓唬,不值得大惊小怪。

如此,阿蒂克斯·芬奇律师为什么是英雄?

考察阿蒂克斯的辩护姿态,英雄成色也有欠缺,他过于温和了。美国的司法审判实行陪审团制度,辩护律师与公诉人在法庭上的唇枪舌剑,实质是一场对陪审团的争夺:有罪还是无罪,陪审团说了算。这要求律师使出浑身解数,释放超强能量。有部律师题材的电影叫“造雨人”(The Rainmaker,1997年),即喻示了律师呼风唤雨的能力。一股巫师般的蛊惑力、一种台风中心的气场,并非可有可无的风格化点缀,而是优秀律师竭力攫取的目标,对此,司法制度非但不加禁止,常常还予以鼓励。有一部相同题材的影片《马歇尔》(Marshall,2017年),黑人律师瑟古德·马歇尔年轻时替一桩类似案件辩护时,手中就不停舞弄一根棒球杆,以强化感染力。为了争取陪审团,他在结案陈词时还施出一个小小的法庭巫术:每当指出一项不利于自己当事人的疑点,就拿手中的钢笔朝水杯里注入一滴墨水——没人指责他表演过度,马歇尔日后成为联邦最高法院首位黑人大法官,就说明了法律界对其司法技艺和高尚品德的认可。

阿蒂克斯则不然,他太规矩了。当公诉人嚼着铅笔,轻佻地嘲讽他的当事人时,他一次没有提出“反对”。轮到他发言时,他的声音缺乏变化,肢体语言也过于节制。只有一次,他已极度悲愤,但也只是伸出两根手指,向那两个白人诬陷者所处的方位,轻轻地摇了摇。说实话,律师拒绝演技,就像政客只讲原则,是一种似是而非的品质。私下里他们都会承认,律师当然应该通晓鼓动之道,正如政客务必精谙妥协之术。

此外,阿蒂克斯充盈同情心的表情,也与成功律师的通行做法相左。试以另一部影片《民事诉讼》(A Civil Action,1998年)为例,鉴于约翰·特拉沃尔塔扮演的律师同样是一位正义心爆棚的民权斗士,其见解就更值得一听了,他说:我们没有感情,没有怜悯之情,对我们客户的遭遇没有同情之心。我能说句公道话吗?这一切又有什么关系?事实上在我看来,凡是和当事人一起痛苦的律师,只会给当事人带来巨大的伤害,为此他应该被吊销律师执照,因为那会误导他的判断。对他的当事人而言,一个模糊了判断的律师,就像一个晕血的医生一样没用。

单看结果,同情心过盛好像真的让阿蒂克斯“模糊了判断”,而一名因判断力不足导致当事人败诉的律师,哪怕道德高入云霄,也不宜视为英雄。

律师是这样一种职业,你不能脱离成败来谈论成就,也不应搁置智慧来评议道德;律师是一项尊重功利、拒绝超脱的职业,当他面对一个个命运般沉重的挑战,超然就是渎职,斤斤计较才是履行圣职。一名能力欠缺而婆心泛滥的老好人,走上法庭就是一种过错。律师的专业素养、司法谋略和随机应变能力,理应具有改变当事人命运的法力,施展这份法力并竭力确保它生效,方能论及律师的职业品德。当然,若处在一个明显司法不公的场所,或当别论。

那么,律师阿蒂克斯的判断力到底出错了没有?事实上没有,他也没有“晕血”。他属于罕见的智慧英雄,可以将卓越的正义心、旺盛的道德感以及对世态人心的清晰洞察融为一体。他的失败绝非能力不足,而是遭遇到一个强大外力,该外力是如此蛮野,无论阿蒂克斯多么出色,失败都注定横陈面前。用阿蒂克斯自己的语言,该外力就是“一种丑陋的假设:所有的黑人都说谎,黑人就是不道德的种族,所有黑人都对白人妇女心怀不轨。他们以为统一口径,再加上这个假设就能为所欲为”。而司法不公则体现在,有权做出判决的12名陪审团成员,只能由白人男性组成,他们正好是该假设的坚定支持者,法庭给了他们“统一口径”的机会,便于他们“为所欲为”。

观众看到,阿蒂克斯不是那种逮住机会就要做英雄的人,假如可以躲开,他也会做出理性人的正常选择:与风险保持距离。他替汤姆·罗宾逊辩护非出自愿,而是来自泰勒法官的嘱托。泰勒法官对汤姆有所同情,但出于法官克制和中立的职业天性,他无权流露司法倾向。他请求阿蒂克斯任此苦差,已经曲折表明了心迹。阿蒂克斯“希望自己一辈子都别碰上这种案子”,但既然接受了委托,就绝不敷衍塞责,哪怕自知必输无疑,也以积极态度面对。所谓“知其不可为而为”,指的正是此心此志。他向绝望中的汤姆提到上诉,并非一个安慰性许诺,他的确想通过上诉把案子打到上一级法院。正因为具有坚韧的意志,他才放弃“毕其功于一役”的虚幻念头;他不盲目相信胜利,但做好了破釜沉舟的准备。可惜,汤姆的逃跑使他的雄心落空。

下面谈到的事实,最能见出阿蒂克斯与众不同、高出众侪的英雄本色。

如果回想从文学作品中读到的英雄故事,我们会发现一个大致规律:英雄都是外乡人。无论传奇史诗里的浪漫骑士,还是西部片里的独行枪手,他们实施英勇行为时的身份,都是一个个陌生来客。他们的事迹固然了得,但也较少世俗羁绊。他们像一条条见首不见尾的神龙,在某地留下一段传奇后,还能保留拂袖而去的自由。这份潇洒往还的便利,常会增强英雄的神秘感和传奇性。总之,除了施展自己的技艺和勇气,他们无需顾虑太多。

律师亦然,影视作品里为民请命的大律师,几乎无一不是来自遥远异乡,通常来自大都市。之前提到的《马歇尔》里就有类似情节,还可以提及另一部类似影片《天使的堕落》(Heavens Fall,2006年)——审判地点同样在实施种族隔离制的美国南方,同样是数名白人少女诬告数名黑人少年强奸,而同样构成的陪审团再次一致判决黑人有罪——片中蒂莫西·赫顿扮演的英雄律师,即来自纽约,他还对大卫·斯特雷泽恩扮演的一位同情黑人的当地法官表示了担忧,法官苦涩地回答:我可以放弃法官,改当律师。

阿蒂克斯的处境完全不同,他从事辩护的地点就在自己的家乡小镇,他的家族世世代代居住于此,他日后仍将生活于此,而他的英雄行为,并不为本地人认同。他向女儿斯考特解释自己的原则:“我在接受他人之前,首先要接受自己。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这话着实伟大,付出的代价也着实沉重:不是虚幻的“千万人”与他作对,而是切切实实的左邻右舍,日复一日地对他指指戳戳,他的一双儿女还得在学校里受到侮辱和敌视。他虽无愧于心,落在别人眼里,却是一个卑鄙小人,被贴上“爱黑鬼者”的标签。对此,他抱怨无路,解释无门,他甚至不能远走高飞,他受到的鄙视将是长期的、琐碎的,而他除了内在的良心,什么回报也得不到。在他视野所及之处——如果自己孩子和某个邻居不算——没有人把他视为英雄;至于视野之外,他的事迹无人过问。而只要他放弃辩护,或用敷衍的态度走过场,他之前失去的一切将如数归来。

律师虽是一个常遭耻笑的职业,但当机遇凑巧,为民请命的律师也会让人联想到骑士品格。不过两者仍有致命区别:骑士的传奇里总有一位美妙姑娘,律师意欲捍卫的对象,却是世人眼里一个十恶不赦的败类,人们非得隔着一段艺术时空,才可能把他还原成一只音色曼妙的知更鸟。而在事件现场,知更鸟已被射杀,捍卫知更鸟权益的律师,则以助纣为虐的邪恶形象,受到约翰、玛丽们的持久诅咒。

事先知道这份诅咒,知道自己“无所逃于天地之间”,仍不改初衷,这才是阿蒂克斯的担当。

观众借助一双儿童的眼睛,才看到了阿蒂克斯。影片对同名小说原著相当忠实,叙述者都是阿蒂克斯的女儿斯考特,一名7岁左右,有着假小子性格的小姑娘。银幕上关于阿蒂克斯的一切,均在斯考特和她哥哥吉姆的视线之内。

如果对《杀死一只知更鸟》的内容毫不了解,那么,在故事进展到三分之一时,你可能以为题材是关于青春成长。这是一个少见的叙事结构,在故事层面,出现了两组故事线,一组是三个孩子——斯考特、吉姆和他们的夏日伙伴迪尔的友谊和历险,“历险”当然也不乏孩子气。孩子的故事占据了相当篇幅,它与支撑主题的阿蒂克斯辩护,并未构成丝丝入扣的呼应,在某些场合,斯考特们的历险还起到了离散主题的作用。就是说,这是一种结构上的险招,稍一不慎,会使叙事出现无谓分流,妨碍观众对严肃主题的聚焦。

我们很容易认为,司法审判作为一个高度复杂、布满暗礁的文明场景,一个孩子无法领略精微;由孩子——哪怕他具有神童特质——来概括律师的伟大,会带来认知上的缺憾,正如我们想了解爱因斯坦的科学,不太可能去请教一个裁缝。另一方面,如果作者别具匠心,这个别致角度又可能带来意外发现,使银幕体验充满惊奇。

一道发自孩子心灵的柔光,带着灵异和娇嗔,像一道黄昏的斜阳,悠悠地抹在阿蒂克斯身上。在此之前,观众似乎从未借助如此柔嫩、细腻和天真的视角,来打量一位良知英雄。在斯考特率真直白的叙述下,阿蒂克斯展示英雄的方式,循着一条相反路径:他厌恶成为英雄,更愿意做回平凡。置身家常邻里间的阿蒂克斯,经常像一名“情商先生”,他不会伤害任何人,不惜取悦任何人,面对隔壁一个叫人头疼的刀子嘴老太,他也有办法讨她欢心。说到那个办法,简直就是昧着良心地谄媚,他竟然称赞老太“看上去像一幅画”。每当孩子流露出不恰当的优越感,阿蒂克斯必加制止,而方式总是既闪烁着父爱的辉光,又包含生活的哲理。他会和斯考特平等探讨折中和妥协之道,于不动声色间让孩子明了换位思考的道理:“你永远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穿上他的鞋子走来走去,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说到“射杀一只知更鸟”,本来也是父子闲聊,儿子吉姆到了学习射击的年龄,阿蒂克斯提出了一个原则:“我宁愿你们在后院射易拉罐,不过我知道,你们肯定会去打鸟。你们射多少鸟都没关系,但要记住,杀死一只知更鸟便是犯罪。这种鸟对任何生物无害,还能用优美的歌声给大家带来美好。”

站在职业角度,中年律师理应是对人间丑恶最为了解的人,即以阿蒂克斯擅长把遗嘱写得“谁也别想钻空子”为例,除了对法律的娴熟了解,还需要对人类家族成员间争权夺利的伎俩具有全面透彻的了解。因此,阿蒂克斯某些善良过度的举止,我们只有结合他的苦心,才能准确解读。他有次对孩子说:我真希望你们永远不知道人间罪恶,可惜做不到。他不便什么话都对孩子和盘托出,他禁止孩子培植仇恨,曾告诫女儿:“这次和以往不同,这次我们不是和北方佬打仗,而是和我们的朋友抗争。不过你要记住一点,不管酿成了怎样的深仇大恨,他们仍然是我们的朋友,这里仍然是我们的家园。”

他绝不是徒具善良,他只是避免付出过于高昂的代价:让孩子内心蓄满仇恨,就是他最不愿承受的代价。在正式开庭的前夜,阿蒂克斯获悉汤姆将被临时押解到本镇,他顿时预见到了危险:有人会袭击监狱,暗算汤姆。接下来的场景,几乎是我在银幕上见到过的最勇敢行为:他默默地从家里取走一只落地灯、一块接线板、一本书,驱车来到监狱外,用一种类似“关云长秉烛读春秋”的从容气度,安坐门外,静候一伙白人流氓的滋扰。力挽狂澜的意志,不动声色地流淌在书生意气之中。不用说,若非对人性恶的本质有着充分了解,他不会提前坐在那儿。

在小说的题记栏,作者哈珀·李引用了查尔斯·兰姆的话:“我想,律师也曾经是孩子。”兰姆的本意,倒并非指向阿蒂克斯这样的英雄(我凑巧知道这句话的出处),但我认可作者的寄托。一位不失童心的司法骑士,记忆中的英雄父亲,他的良知像知更鸟的啁啾一样婉转动人。作品明显带有自传属性,这位只写过一部小说的女作者,描述的正是自己的父亲。

美国历代中学生都读过《杀死一只知更鸟》,但我们无法否认银幕的神奇,电影的影响更大。这主要归功于演员格利高里·派克的精湛演技,他也凭此片摘得奥斯卡最佳男主角。笔者对表演之道缺少了解,和大多数观众一样,我只能享受成功的表演,无能探究表演的奥秘。我听说,使表演如此成功的原因之一是,演员派克先生正好是一名在价值观和日常生活中都像极了阿蒂克斯的人,他说过这样的话:“我不需要刻意去演,因为这就是我心中的声音。”

这是难得的幸运。通常,律师角色需要些不按常理出牌的邪乎气,形象过于正直美好,很难讨观众欢心。我们提到的类似影片《马歇尔》和《天使的堕落》,就不太成功。但阿蒂克斯是个孤例,他让观众最难忘怀的,是他落寞无助的神情,是他强行抚腰站立的身影,是他射杀街上那条狂犬时,眼镜不时滑落的那份狼狈。他原是一位刻意摆脱英雄气的凡人,若非听从良知的召唤,他只想平凡地度过一生。他太真实了,角色与演员,现实与银幕,浑然为一。

来源:经济观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