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培云:在费城,重审美国的诞生
作者:熊培云
灵魂城市
第一次到达Philadelphia(费城)时已是夜晚。虽然疲惫,我还是趁着夜色,去感受这座城市。先是路过一座朝鲜战争纪念碑。战争期间费城死亡和失踪人口为603人(全美死亡33472人),每个人的名字都刻在上面。这是2007年小布什在任时修建的纪念碑。当时美国各地新修了不少战争纪念碑,客观上也是小布什在为自己辩护,以此证明第二次伊拉克战争与二战以及朝鲜战争一脉相承。
出于对人类自相残杀的畏惧,我对任何战争纪念碑通常都持保留态度。毕竟,那里不只有正义与邪恶之辩,更有无数的血泪与炮灰。
就在我要离开时,却不经意间走进了附近的威廉•潘(William Penn)纪念公园,由此真正走进了费城的历史。
1681年,作为对所欠家族债务的补偿,英王查理二世将美洲的一块土地划给了威廉•潘家族。转年,威廉•潘就把这块土地变成了以其族姓命名的宾夕法尼亚(Pennsylvania),而他最初上岸的地方,就是现在的费城。Philadelphia由两个希腊词语Philos (友爱)和adelphos (兄弟)合成。如此甜蜜的名字难免给人某种乌托邦想象。
“没有服从的自由是虚幻,没有自由的服从是奴役。”这是威廉•潘的名言。在他看来,一个人被剥夺了信仰自由,就是“自由中的奴隶”。早先,他因为信仰贵格派而不信仰英国国教圣公会而被牛津大学开除。1668年,又因为在The Sandy Foundation Shaken (《沙土地基动摇》)一书中“攻击三位一体”而被关进了伦敦塔。伦敦大主教的判罚是,除非他公开悔悟,否则就必须在里面待上一辈子。不过,对于威廉•潘来说,进监狱并非全是坏事。正是在伦敦塔监狱里,年仅25岁的威廉•潘用写悔过书的纸完成了一生中最重要的作品《没有十字架,没有王冠》(No Cross, No Crown)。在这本书里,他探讨了宗教压迫的根源,指出:“哪里的教士有巨大的权力和权威,并且对王子和国家政权有巨大的影响,哪里就有巨大的混乱、流血、罚没、监禁和流放。”从中不难看出威廉•潘事实上已经在主张政教分离。
威廉•潘首先是一个有远见卓识的思想家。他很早就提出了建立“欧洲合众国”的设想,加上在民主、人权与宗教自由等方面的主张,有人拿威廉•潘和约翰•洛克相提并论。他基于宾夕法尼亚实践写就的《政府的架构》,同样成为后来美国宪法的重要思想来源。
和许多漂洋过海的人一样,1682年的威廉•潘带着一个理想的城邦而来。当时的欧洲和英国的其他殖民地都没有宗教信仰自由,威廉•潘试图按照贵格会的理想,建立一个承认宗教信仰和政治自由的乐土。那些不能在旧大陆做的试验,可以拿到新大陆来做。他想象中的城市应该为每个市民服务,市民只服从自己制定的法律,而不是皇室与教皇的权杖。在这里,人人可以自由交流,博爱而宽容。城市始终是绿色而开放的,既不对自然封闭,也不深筑高墙阻止世界各地的商旅往来。
因为威廉•潘是贵格派教徒,在我查找相关资料时偶尔翻到贵格派创始人乔治•福克斯(George Fox)的一些故事。不得不承认,贵格派的事迹给了我不少感动。福克斯说他11岁的时候开始懂得了什么是纯洁和正义,并要对万事万物保持赤诚,对内忠于上帝,对外忠于人类。
贵格派的教义可以简化为“人无贵贱高低,四海之内皆兄弟”。然而世界对他们并不那么友好。他们在美国一度受到清教徒的迫害,在离开英国的时候,更是受到来自英国国教的迫害。耐人寻味的是,革命以后,克伦威尔前一天晚上还和福克斯聊得潸然泪下,转天就对贵格派教徒毫不手软。
说回威廉•潘,现实并没有因为他拥有这块殖民地而变得更加美妙。虽然贵为总督,从一开始威廉•潘就将权力交给了议会,所以他不仅没有从这里得到多少好处,甚至不得不为此负债累累。1701年,威廉•潘在英国再一次锒铛入狱,宾夕法尼亚差点成了他人的囊中之物。尽管如此,相较于他留给世界的宾夕法尼亚与费城的传奇,这点挫折已经微不足道了。虽说美国生长于四面八方的乡镇,但在政治与社会演进层面,费城终归是美国当之无愧的灵魂城市。
有污点的国父
“Freedom is calling”(自由在召唤)。随处可见的标语在风中飞舞。
转天上午,穿过著名的胡桃街,我在独立宫与费城宪法中心之间的草地上散步,无意中发现一间小型纪念馆。如果只是匆匆瞥见视频里华盛顿的面容,游客一定会误以为它正介绍华盛顿的丰功伟绩。
事实上,这是一家为九个奴隶而设立的纪念馆,其目的恰恰是来揭华盛顿伤疤的。这是个原址纪念馆,建立于2008年,正好坐落在自由钟边上。这也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个由政府出资纪念具体黑奴的纪念馆。墙上的视频不断告诉游客华盛顿当年如何处心积虑在总统府里蓄奴。
说来话长。在总统任职期间,为了起居方便,华盛顿从弗吉尼亚弗农山庄的几百个奴隶中挑选了九个奴隶,将他们带到了费城。需要说明的是,以当时的民风,有钱人蓄奴并不是什么不光彩的事情。然而,华盛顿一家的精明做法实在是有违时代潮流,也让人看到了他内心的幽暗。
有关华盛顿的这件事还得从费城的一部法律说起。1780年,宾夕法尼亚州颁布《废奴渐进法案》,规定任何在费城出生的奴隶的孩子都不再是奴隶,任何在费城生活了半年以上的奴隶自动失去奴隶身份而变成自由民。为了规避后一条款,保护自己的私有财产,华盛顿想出了一条对策,即每隔半年,也就是家中的奴隶在费城即将待满六个月的时候,由夫人玛莎把他们带回弗吉尼亚老家一趟。这样再回到费城时,那半年的期限因被清零而又重新开始了。为了避免被人撞见而有失体面,华盛顿还让人在总统府挖了一条地道,方便家中的奴隶出入。
有的奴隶从费城律师那里偶然知道了费城有这样的《废奴渐进法案》,于是选择了逃亡。然而,就在这时,为了保护奴隶主对奴隶的绝对拥有权,华盛顿于1793年签署了美国首部《逃奴追缉法案》,允许任何州逮捕、审讯逃亡的奴隶,并将他们归还原主。任何人一旦被发现窝藏奴隶或协助奴隶逃亡,将面临500美元的罚款并可能遭到监禁。
华盛顿死前曾经要求夫人解放他名下的奴隶。至于他的夫人,则至死也没有解放一个,而是将他们转给了自己的继承人。
研究历史者通常都会强调要回到历史现场去理解历史人物,然而这并不能掩饰华盛顿在对待奴隶的态度方面是有污点的。身为开国总统,他精明的巧计既有违当年费城的法律精神,也不符合当时日渐开放的民情。
相较于同时代人,华盛顿无疑是位英雄。而一位英雄被符号化的过程往往是这样的:当他离开了这个世界,首先腐烂的是他的肉身,接着腐烂的是他部分的故事,而剩下的故事还会生长出新的故事。当虚与实缠绕在一起,慢慢地便有了全新的意义——一个伟大符号的诞生。整个书写过程,由此变成了一场旷日持久的圣化与加冕。
丹尼尔•布尔斯廷(Daniel J. Boorstin)在《美国人:建国的历程》里谈到了对华盛顿的美化。华盛顿还活着的时候,他曾受到各种攻击。《曙光报》甚至这样诅咒华盛顿:“先生,美国人民迫切希望那个带有篡权者性质的人死去。”华盛顿在1799年12月14日死去时还是一个有争议的人物,不仅他的判断力,而且他的正直也公开受到非难。人们嘲笑他,使他不得不以不那么合乎宪法的手段来惩治他的政敌,压制反对派的新闻报道。但是,死后没多久,华盛顿很快被塑造成一个半人半神的国父。按布尔斯廷的说法,英雄崇拜常常源于某种心理需要。这些曾经漂洋过海而来的异乡人及其后裔,在割断与英国的联系后,急需在这片土地上找到一位精神上的父亲和引路人。
最初包装华盛顿的是一个名叫威姆斯的江湖骗子。他做过牧师,但最投入的事情是当推销员。威姆斯在华盛顿死前就收集了许多有关他的传记资料。他调查了图书市场,认为美国需要一个守护神式的英雄。所以当华盛顿死后,他兴高采烈地将《华盛顿生平录》推向市场,“像亚麻籽一样出售”。
这本书告诉读者,华盛顿生来就是不平凡的,在他还是个胎儿的时候,他的母亲就做了个梦,预示了华盛顿的伟大和革命历史。接着,威姆斯又在书中讲起了华盛顿受教育的故事。据说华盛顿小时候砍了父亲心爱的樱桃树,当被父亲责问时,他勇敢地承认了错误,为此父亲不但没有批评他,反而夸奖了他。而事实上,类似这种“诚实的华盛顿”的故事都是威姆斯胡编乱造的。“特别是有关他的早期生活的巨大空白,威姆斯通过借用、剽窃和杜撰把它填补上了。”
几年后,另一本名为《乔治•华盛顿生平和文集》的书出版。此时华盛顿已经变成了一个完美无缺的人,因为凡是不利于英雄光辉形象的段落都被删掉了。编撰者贾雷德•斯帕克斯(Jared Sparks)后来成为美国首位历史学教授。因为把华盛顿写得太过完美,华盛顿家族的人还从其墓地旁的雪松上砍了一根枝条,做成手杖送给了斯帕克斯。
“斯帕克斯一而再再而三地改动原文中的字句,目的就是要使这些话与这位英雄的身份相称。”斯帕克斯做了哈佛大学校长后,有英国贵族指责他不诚实。然而,整个美国学术界纷纷站出来表示了对斯帕克斯的支持。
妥协课
尽管华盛顿身上有不少污点,然而就其在领导美国独立战争及制定美国宪法等方面所做的贡献而言,国父之名实乃当之无愧。更别说他还有过人之处——既拿得起宝剑,又放得下权杖。
为更好理解中美政治史上的关键时刻,有两本书值得对比阅读:一是叶曙明的《国会现场(1911—1928)》,二是凯瑟琳•鲍恩(Catherine Drinker Bowen)的《民主的奇迹——美国宪法制定的127天》。
我读《国会现场(1911—1928)》,印象最深的是宋教仁在会场上挨打,以及立宪的可能性一次次被暴力中断。而《民主的奇迹》所呈现的则是闭门会议里此起彼伏的争吵,但大家却彼此尊重,其中许多细节颇值得回味。比如,在经过漫长的几个月的讨论,大家依旧争执不下的时候,已经垂垂老矣的富兰克林站起身来:
主席先生,首先我必须承认,对于这部宪法的部分内容,目前为止我并不尽然同意,可是我也不敢说,我永远都不会赞成。我的岁数这么大了,不乏原以为自己眼光正确,可是后来经过深入了解,周详考虑,却不得不改变看法的经验,甚至有许多我一度以为正确的重大事件,事后却发现大谬不然。因此,我的年纪越大,反而越不信任自己的判断,愈发看重他人的判断。就像有许多宗教上的宗派一样,许多人总以为自己的一派拥有全部真理,只要别人的意见和自己不一样,就一定都是错的……先生,我之所以同意这部宪法,是因为我觉得恐怕再也找不出比它更好的了,而且我也不敢说它不正是最好的。我愿意为了公众福祉,牺牲我认为宪法中存有错误的看法。
这是富兰克林给大家上的妥协课。即使是这些在美国历史上呼风唤雨的制度精英,最后还得向社会妥协。在各方“费城暴政”的反对浪潮中,保障言论等自由的权利法案最终被写进宪法。
妥协是民主的血液。透过制宪会议,新生的美国给人印象最深的政治智慧就是以妥协求共存。在那里,有大州与小州就国会代表权达成的妥协,有北部和南部就税收和代表权上如何计算奴隶人数达成的妥协,有北部与南部就管理对外贸易和征税达成的妥协……而一旦丢弃了妥协的精神,就有可能迎来灭顶之灾。美国后来造成死伤无数的南北战争即是一例,中国亦有足够多的教训。在我所生活的这片土地上,南南北北战争无数,往往就因为在紧要处不知妥协,以致一次次血流成河。
回到胡桃街边制宪会议现场,就像坐在弗农山庄的葡萄架下——整整四个月,华盛顿都在会议里沉默地坐着,甚至在全体委员会开会期间、暂时不用担任主席的时候也不例外。他和弗吉尼亚代表采取一致的立场,在大会开幕之前就已经表明,赞同成立国家级政府。只有到了最后一天,9月17日,华盛顿才站起来参加辩论……他的沉默中蕴含着他的力量,他的坐镇使得联邦大会不致解体,议事得以进行。
在费城制宪会议现场,华盛顿是当之无愧的精神领袖。如果说没有富兰克林倡导的妥协,这次会议就不会达成协议,那么,没有华盛顿坐镇,这次会议就可能开不起来。大会原定13个州74位代表参加,但实际到会只有55位代表,真正凑足法定人数已经是40天后的事情了。没来的有的是在欧洲出差,有的是付不起路费,还有来了以后发现盘缠不够又走了的。不过大多数人还是留了下来,因为华盛顿将军在,这让他们隐约觉得自己正置身于一个伟大的历史进程中。只是,华盛顿不动声色,没有干扰他们。
被遗忘的国父
以我对美国的有限了解,至少有两个人可以被列入“被遗忘的国父”名单,他们是罗杰•威廉姆斯和托马斯•潘恩。
罗杰•威廉姆斯(Roger Williams),既是美国宗教自由的先驱,又是政教分离的早期支持者。从剑桥大学毕业后,威廉姆斯成为神学家,开始传教生涯。由于憎恶宗教战争与宗教迫害给民众带来的苦难,他慢慢脱离了英国的国教派,而成为分裂派。威廉姆斯相信人人都该有宗教自由和良心自由。每个人都应该用自己的心灵去选择宗教,任何被强迫的信仰都会让上帝臭不可闻。
1631年,威廉姆斯抵达美国,并在清教徒治下的马萨诸塞殖民地居住,没多久他便因信仰不同而被驱逐。随后,威廉姆斯在印第安人的领地上住了三个半月。威廉姆斯很有语言天赋,在上学的时候便掌握了拉丁语、希伯来语、希腊语、荷兰语和法语,到美洲后很快学会了印第安人的语言。他当年回英国申请殖民地特许状,马萨诸塞湾的清教徒干涉他,但还是拿到了,因为他那时候在英国已经很有些名气——他写了一本关于印第安语的书。后来他还写过一本《迫害的血腥信条》,被英国当作禁书。
由于在良心上反对英王特许状政策,并承认印第安人对土地的所有权,在拿到特许状后威廉姆斯便从印第安人那里买来土地,创建了宗教宽容、民主自由的罗德岛,使之成为良心自由的避难所。一个有关威廉姆斯的纪录片是这样评价他的——他坚持的良心自由,是美利坚献给人类的最伟大的礼物。“天路客和新教徒来到美国寻找自己的宗教自由,罗杰•威廉姆斯来到美国为所有人寻找良心自由,包括东正教、天主教、犹太人、穆斯林、无信仰者和异教徒。”
作为分裂派中的一员,威廉姆斯认为,为了保证信仰自由,必须政教分离。他非常形象地指出在“基督的花园”(教会)与“野生的世界”(政府)之间应该有一道隔离墙。一方面,政府无权干涉国民的精神信仰,在有关良心的事情上,上帝从未说过要用“钢铁之剑”(Sword of Steel)去帮助“精神之剑”(Sword of Spirit)。另一方面,教会也不该介入对政府的管理。
甚至,那时候威廉姆斯在北美十三个殖民地组织了一场废除奴隶制的运动。
平等主义、宗教自由、良心自由、政教分离、废奴主义……虽然这些精神并没有完全体现在美国18世纪的宪法当中,比如废奴主义,但从整体上说它们一直是几个世纪以来美国人所标榜或寻找的“国家的灵魂”。美国后来的国父们也从不讳言他们从威廉姆斯那里得到了灵感。旨在论述政教分离的著名的“杰斐逊之墙”,就是来自威廉姆斯“隔离墙”这一概念。
同样是被遗忘的国父,相较于罗杰•威廉姆斯,托马斯•潘恩的命运可谓不幸。
美国人为什么淡忘了潘恩?此前我曾将这个问题带到华盛顿纪念碑前。潘恩被称为在“三个世界造反的人”,他同时参加了美国、英国和法国的革命。关于法国大革命,潘恩有个折中的主张时常为后人所称赞,即希望雅各宾派不要杀死路易十六,而是直接将他流放到美国。不过潘恩也因此差点死在法国的大牢里。他曾经向华盛顿求救。这原本是轻而易举的事,只要证明他是美国人,但是华盛顿对此置之不理。从此以后,华盛顿在潘恩心目中的形象一落千丈,变成了一块忘恩负义的冷石头。
回溯独立战争史,华盛顿深得潘恩之惠泽。约翰•亚当斯说过,“如果没有潘恩的笔,乔治•华盛顿所举起的剑将徒劳无功”。(Without the pen of Paine, the sword of Washington would have been wielded in vain.)以我对美国历史的粗浅了解,如果没有潘恩的笔,华盛顿可能就是一个跪着造反的旧派军人。华盛顿年轻时带着北美的民兵为英军打仗,常为补给不如英兵耿耿于怀。他的梦想就是成为英国的正规军。早先,华盛顿带队同英国人打仗只是为了反对英国议会,而不是为了独立。直到潘恩为他指出美国还有另一条道路:
几个不能自卫的小小的岛屿,是一个王国把它们置于保护之下的最好的对象,但是如果据此认为一个大陆就可以永远受一个岛屿的统治,那就不免有些荒谬。自然界中从来也没有卫星大于它的主星的先例,既然英国和北美在彼此的关系上已经违反自然的一般规律,那么显而易见,它们已是属于不同的体系。简单说,英国属于欧洲,北美属于它自己。
甚至,连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美利坚合众国)这个名字也出自潘恩。在《常识》一书中,潘恩满怀深情地宣告北美是这个世界为热爱人类的人准备的最后一个避难所,而他自己后来却不得不接受被驱逐的命运。这不仅因为他揭露美国驻法大使迪安从法国援美经费中渔利的丑闻,使他与大陆会议中的很多人交恶;正是在潘恩的推动下,1780年宾夕法尼亚州通过《渐进废奴法案》,因此潘恩在美国政府中受到排挤恐怕也和他激进的废奴主张有关。
除此之外,还有他对基督教的批评。在巴黎的监狱里,潘恩完成了《理性时代》,并且在扉页上将它献给“美利坚合众国的公民同胞”。潘恩在这本被联邦党人视为瘟疫的书里集中批评了基督教。
我相信一个上帝,没有其他的;并且我希望在这一生之外还有幸福。……我不相信犹太教会、罗马教会、希腊教会、土耳其教会、基督教会和我所知道的任何教会所宣布的信条。我自己的头脑就是我自己的教会。一切国家的教会机关,不论是犹太教的、基督教的或是土耳其教的,在我看来,无非是人所创造出来的,建立的目的在于恐吓和奴役人类,并且借此来垄断权力和利益。
每次读到潘恩的这些文字,我都心有戚戚焉。想起了精明的帕斯卡。帕斯卡假定所有人对上帝存在或不存在下注。对于一个理性人而言,他应该相信上帝存在。其一,如果上帝确实存在,那么他不仅可以得到上天堂的好处,还避免了下地狱的坏处;其二,如果上帝不存在,那么相信上帝存在也没有什么大的损失。更不用说,从宗教证伪的角度来说,没有人能证明上帝不存在。这就是著名的“帕斯卡赌注”。
我能想象潘恩的孤独。在生命的最后日子里,他为千夫所指。教士们憎恨他,甚至还有人因为他反对基督教而朝他开枪。一个原本当之无愧的美国国父,此时不仅被还原为居心叵测的异乡人,而且还是诋毁上帝的异教徒。纵观这由盛转衰的命运,美国上流社会对潘恩的嘲笑是——“他升起像一支火箭,落下如一根拐杖。”
1809年6月8日,潘恩死了。这个后来被爱因斯坦称为“最伟大的美国人之一”的英国人,死得冷冷清清。此时已经很少有媒体愿意关注他了。仅有的一两家关注他的媒体也是言辞刻薄——“昨天,他葬于西切斯特县新罗歇儿附近,可能是在他自己的庄稼地里。我不知道他的年龄,不过他活得也够长了。他做过一些好事,可更多的是坏事。”(He had lived long, did some good, and much harm.)他的父亲是贵格派教徒,临终时,潘恩曾乞求能够葬在附近贵格派的墓地里,不过因为他反基督教的立场,没有得到允许。
至于潘恩,更令人心酸的故事还在死后。1819年的一个夜晚,因为不满潘恩在美国的遭遇,英国记者威廉•科贝特将潘恩的遗骨偷偷挖出来,并带回英国。科贝特希望能给潘恩举行一个英雄的葬礼。不过,他的这个愿望一直没有实现,因为潘恩在英国同样被政府视为敌人。科贝特死后,他的儿子守不住家产,潘恩的遗骨一度被法院当作廉价品没收。其后又几经辗转,支离破碎,没有人知道这“遗骨奥德赛”的最终去向。
来源:澎湃新闻